這一次的演講內容主要在探討RFID背後所牽涉到的相關議題,主要是RFID的技術能夠輕易地透露出個人資訊,沒有考慮到讀者的隱私與資訊隱私的問題。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又稱為無線射頻身分識別,是非接觸式自動識別技術的一種。目前有越來越多的圖書館利用RFID技術進行館藏盤點、流通與管理,這個技術能夠讓讀者在進館的同時讓館員取得進館讀者的資料,就管理端的角度來看,RFID技術很顯然地讓館員能夠以快速又便利的方式管理讀者紀錄,但是就讀者的角度來看,在如此無聲無息的狀態之下就洩漏出個人資訊是直接侵犯到個人的隱私。
隨著RFID的廣泛使用,除了圖書館的使用之外,RFID也漸漸應用到服務業,像是蘇小鳳老師播放的IBM廣告就完全展露出RFID不僅暴露消費者購買的物品資訊,甚至可以追蹤消費者其他領域行為,諸如行程、地點、動線等。因此,RFID記載之資料是否足使特定人的個人資料有揭露的危險,是否侵犯個人資訊之隱私就是相對重要也值得考量的問題了。但是哪些資訊是可以放入RFID tag中的,而哪些資訊又是不適合放入的就有必要區分清楚,像是就診紀錄、病史及使用藥物資訊、地點追蹤、使用紀錄(如:產品或場所使用紀錄、圖書館進出或借閱書籍紀錄等)都是相當具有爭議性的資訊,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是否應該告知當事人,目前的RFID均為使用人蒐集使用,毋需當事人同意,但是其中包含的借還書紀錄或是購物品牌、種類、金額、購買地點及日期等資料也是應該依據隱私權的角度告知使用者才妥當。
我想隨著RFID技術的廣泛使用,政府或管理者都需要找出可以解決RFID技術可能侵害隱私的方式,例如:利用科技技術的方式阻擋RFID傳輸資訊的過程等,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讀者或使用者應有受告知的權利,而不是等到隱私受到侵害的時候才發現這個技術所隱藏的問題。之前在大學期間剛好有做了市圖智慧圖書館使用RFID流通系統滿意度的調查,有發現到大部分的讀者都只知道RFID的優點與便利性,能夠節省他們借還書的時間,但是卻幾乎沒有人提出負面的疑問或是質疑這樣新的技術可能帶來的問題,因此,在RFID大規模地應用於我們的生活之前,使用者與管理者都須共同面對關於RFID之隱私權保護課題,以兼顧消費大眾之權益及基本權保障。
學術研究與寫作之性質
1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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